1、物业管理消费的高消费性。物业管理消费不是一种本能性消费,而是一种社会性消费。物业管理消费和单纯的物质消费相比,消费支出明显偏高。物业管理行业是建设于良好的社会再生产能力之上的,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着物业管理行业繁荣兴旺的水平。目前,物业管理服务除了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城市和中心城市发展良好以外,在相当多的内地城市遇到了阻滞,这除了体制和观念的因素以外,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深圳的人均收入水平居全国前列,现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按平均每平方米3元、月支出300元计算,也只占到其家庭收入的3%左右。而这一比例到内地,则可能上升到30%。即便按大大低于这一收费标准的低成本运作模式来计算,其物业管理费支出也在家庭收入的5%以上,大大超出了业主的承受能力。因此,对大多数人而言物业管理消费是一种高消费的支出。将物业管理消费定位于高消费意在将之区别于传统的“房屋管理”。传统的“房屋管理”只是从生理上维持居民作为自然人的最低生存的消费。明确物业管理的高消费特性,有利于各级政府立足于国情、省清、市情,考虑居民消费水平的差异,来定位物业管理消费的时间和空间及“房屋管理”消费的时间和空间;有利于提高物业管理的行业壁垒,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档次;有利于业主进行正确的消费定位,采取正确的消费行为,避免出现目前许多人有意无意排斥物业管理消费的现象。只有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物业管理消费才会成为人们的内在需求。
2、物业管理消费的发展性。即物业管理消费的深度和广度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或时期,也存在所谓的物业管理,但那里(时)的物业管理内容单一、功能单一、层次较低。即使个别地区(时期)具有现代意义的物业管理,但能有资格享受这一消费的也只是个别群体。尽管大部分人或群体客观上有此需求,但也无法得到满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丰富,物业管理消费将递进增长。
3、物业管理消费的层次性和群体性。不同文化层次、不同收入水平、不同职业阶层,由于其价值观、审美观的不同,对物业管理消费的要求也不一样。一般而言,收入较低、文化层次不高的群体或小区,偏重于对物业管理硬件消费的要求。而收入较高、文化层次较高的消费群体或业主,既重视对物业管理硬件的消费,更重视对物业管理软件的消费。
4、物业管理消费的可塑性。物业管理消费的可塑性表现为消费空间和容量的弹性。从空间上讲,物业管理消费的空间可大可小,小到业主自己的家庭,大到整个社区,甚至整个城市,到处都有物业管理消费的内容。物业管理的消费容量也是如此。物业管理消费不同于物质消费那样,不享受物业管理的某些内容,不会对业主产生某些身心影响或严重影响。
5、物业管理消费的公共性。物业管理消费是一种公共消费。因为,其有两个基本特性。一是非他性。物业管理公共服务一旦提供了,便会有众多的受益者,业主将共同消费这一服务,不可能将其中任何人排斥在外,每个人也不可能拒绝消费。二是非竞争性。物业管理公共服务一旦提供了,在达到充分消费之前,多一个业主的加入或少一个业主的加入并不影响他人的消费。为消费某一公共服务,业主之间不必开展竞争或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