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第34、35号公告。公告中明确,《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两部法规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悉,上述两部法规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5月28日通过。
未进行垃圾分类的市民要注意了,从9月1日起,新版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正式生效,个人不分类投放垃圾、分类责任人不落实分类责任、收运单位将已分类垃圾混收混运的,都有可能遭到处罚。《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应该“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否则将进行处罚,其中个人最多会被罚200元。
作者周心怡系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院长;曾荣获深圳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授予“先进个人”、深圳市教育局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 和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曾主持研究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暂住人员住房问题研究》(部甲课题)、《广东省中低收入住房政策研究》等80多个课题,参与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配套文件起草工作,主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等书籍,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